區分國際公法、國際私法與跨國法

國際公法規範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涵蓋條約、人權、海洋法及人道法。國際私法處理涉及多個國家的事務中,法律適用與司法管轄權的衝突,例如合約、家庭及財產事務。跨國法則指涉及多套法律制度的商業法律實務,包括仲裁、貿易及投資。

這3個領域通往不同的職業方向。國際公法的出路包括國際組織、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組織。國際私法與跨國法的出路則主要是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法律部門。選擇課程前,先了解自己希望投身哪個領域會有所幫助。

第4條較新的途徑,是所謂的「跨法系」課程,同時教授大陸法與普通法。這類課程適合計劃在不同法律制度之間工作的學生,但並不豁免他們履行擬出庭執業的司法管轄區之專業監管機構所要求的程序。

謹記執業資格仍由各國規管

在美國,勞工統計局(BLS)所描述的一般途徑是:先修讀4年的本科學位,再於獲認可的法學院修讀3年的 Juris Doctor(J.D.),即中學畢業後合共約7年的學習。要執業,必須取得州政府的執照,一般須通過律師資格考試,並獲評定符合品格要求。

律師如希望在另一州執業,通常須遵守該州的規則,儘管大部分州之間設有互認安排。其他國家的邏輯亦相同:執業資格取決於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專業監管機構或律師公會,而非某個「國際」頭銜。

因此,國際法課程本身並不賦予出庭執業的資格。選擇留學國家時,應以這項事實作為基本考量。

閱讀美國律師行業數據

BLS 預測,2025年至2035年間,律師就業人數將增長5%,所有職業的整體增幅則為3%。2025年5月,律師薪酬中位數為159,670美元。

這些數據描述的是全體美國律師,並未單獨列出國際法專業律師;後者的收入會因僱主而有很大差異,例如商業律師事務所、公營機構或非政府組織。在所查閱的資料中,未找到專門針對國際法的可靠統計數據。

一個職業的薪酬中位數,也不能說明應屆畢業生的收入。不同僱主提供的入職薪酬差異很大,而修讀法學院所累積的學債亦是作出選擇時的重要因素。

BLS 最後亦指出,159,670美元的薪酬中位數涵蓋所有經過多年培訓、獲准在美國執業的律師。外國學生修讀美國法律後回國,未必能達到這種收入水平:薪酬由當地市場決定。

以表格比較學位

下表介紹最常見的學位。修讀年期僅供參考,並因國家而異。

學位 適合對象 可帶來的資格或出路
J.D.(美國) 本科學位持有人 可報考某一州的律師資格考試
LL.B. 或同等學位(其他國家) 多個國家的中學畢業生 按所在國家的規定取得入行資格
國際法 LL.M. 已受法律專業訓練的人士 深造專門領域,有時可有限度地取得外國律師公會的准入資格
國際關係碩士或博士 不同學術背景的學生 從事分析及政策工作,但不具備律師執照

表格中的最後一類學位並非法律學位。將其列入,是因為國際組織的許多職位也接受政治學、經濟學或國際關係背景的人士申請,而非只限法律專業人士。因此,希望從事條約或人權工作、但不打算出庭執業的學生,可以在決定修讀前比較這兩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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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規劃 LL.M.

法律碩士(LL.M.)在多個國家是修讀期約1年的專業深造學位。它能讓學生深入研習國際法,但不能取代基礎法律學位。在某些國家,LL.M. 可讓在其他地方受訓的法律專業人士報考當地律師資格考試;在另一些國家,則並不足夠。相關規則由各州或省份的專業監管機構訂定。

因此,在支付往往高昂的學費前,應以書面向目標專業監管機構提出3個問題:該 LL.M. 是否符合資格要求?必須修讀哪些科目?是否另須參加額外考試?答案將決定這個碩士學位是有用的投資,還是只為名聲而作的開支。

至於國際組織的職位,僱主尤其重視經驗、語言能力及人脈,而這些並非單憑一個學位便能衡量。

尋找律師事務所以外的出路

國際法的職業出路分布於多類僱主:

  • 從事仲裁、貿易及投資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 業務遍及多國的企業法律部門;
  • 政府部門,尤其是外交及司法部門;
  • 法院及國際組織;
  • 從事人權及人道援助工作的非政府組織。

國際組織的職位比私人執業領域少,招聘競爭亦往往十分激烈。

所查閱的資料並未公布空缺數目,亦未公布國際組織競爭性招聘考試的成功率。申請人宜閱讀現職人員的實際背景資料,包括學歷、語言能力、實習及過往經驗。這些資料比排名更能反映僱主的要求。

實習是常見的入行途徑。多個組織會公布年齡、語言、學歷及實習期限等條件。由於多個國際組織的網站封鎖自動化讀取,本文未能查閱這些條件;讀者可直接到各組織的招聘網頁查看。

評估語言能力與跨國流動要求

國際法工作主要使用英語及法語,而且往往涉及多種語言。視乎所屬組織,可能還須掌握第3種語言,例如西班牙語、阿拉伯語、中文或俄語。以法律專業方式運用一種語言,比日常運用的要求更高,涉及閱讀條約、撰寫法律陳詞及出庭辯論。

跨國流動能力同樣重要。許多職位要求在海外生活,有時是在條件艱苦的國家。入境規定、學位認可以及執業資格能否轉移,均會影響職業規劃。

學生宜在決定修讀課程前測試自己的語言能力。以第2語言閱讀條約、撰寫法律陳詞或出庭辯論,所需水平遠高於日常對話。課程會公布語言要求,而以外語授課的法律科目可能要求通過高階語言水平測試。

加拿大的情況如何?

在加拿大,全國法律學歷認證委員會(CNE)會評估在加拿大境外受訓人士的法律教育及經驗,也會評估希望在普通法省份執業的大陸法畢業生。程序包括提交申請、接受評估、完成可能須履行的要求(修讀課程或參加考試),然後取得資格證明書,憑此申請入讀律師公會的專業培訓課程。考試可遙距應考。渥太華大學(University of Ottawa / Université d’Ottawa)亦介紹了一項以法語授課、獲安大略省律師公會認可的 Programme de pratique du droit,作為實習的同等途徑:先接受約4個月的模擬實務培訓,再獲安排實習。

StudyCanada 提供的頁面包括麥基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法學院頁面、蒙特利爾大學(Université de Montréal)法學院頁面、渥太華大學普通法部頁面,以及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法學院頁面。各頁均列明國際學生的入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