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eton University · 社會、法律與公共議題

倫理與公共事務

官方名稱 : Ethics and Public Affairs

參考年份 : 2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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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化與變體

課程要求 哲學博士(倫理與公共事務)(4.0 學分)
倫理與公共事務研究所文憑(3.0 學分)

課程路徑與條件

此等表格依來源列出該期間的要求。官方解釋以大學為準。

路徑 1
哲學博士(倫理與公共事務)(4.0 學分)
1. 2.0 學分於:2.0
EPAF 5500 [0.5]實習
EPAF 6000 [0.5]公共事務中的倫理議題
EPAF 6101 [0.5]公共理性 I
EPAF 6201 [0.5]公共理性 II
2. 具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之能力,證明方式為成功完成一門經核准之研究方法研究所課程(0.5 學分),可於卡爾頓大學或其他大學修習。(可於入學時或入學後完成。)
3. 1.0 學分於:1.0
EPAF 6600 [0.5]理論考試
EPAF 6700 [0.5]領域考試
4. 於研究所級別經核准之選修課合計 1.0 學分(可包括方法課程)1.0
5. 書面論文提案之公開答辯,該提案須先經指導委員會正式接受
6. 提交並成功答辯論文提案
7. 0.0 學分於:0.0
EPAF 6909 [0.0]博士論文(Ph.D. Thesis)
8. 論文之公開答辯
9. 向專業聽眾發表研究成果
總學分4.0
路徑 2
要求:
1. 下列項目共 1.0 學分:1.0
EPAF 6101 [0.5]公共理性 I
EPAF 6201 [0.5]公共理性 II
2. 自下列科目中選修合計 2.0 學分:2.0
EPAF 5000 [0.5]倫理與公共事務專題
EPAF 5100 [0.5]指導研究專題課程
EPAF 5200 [0.5]組織倫理學
EPAF 5300 [0.5]以價值為本的審議
EPAF 5500 [0.5]實習
EPAF 6000 [0.5]公共事務中的倫理議題
- 或其他由課程主任核准之課程。
總學分3.0

課程

這些課程在該課程的來源頁面中被辨識出。其出現不代表它們在每一條路徑中均為必修。

來源與參考

參考年份 : 2026-27

保留日期與來源以協助你核實資料。為便於閱讀提供譯文;官方來源為條件與要求的參照。

來源參考 : https://calendar.carleton.ca/grad/gradprograms/ethicsandpublic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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