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eton University · 環境、農業與地域

化學與環境毒理學

官方名稱 : Chemical and 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參考年份 : 2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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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化與變體

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理學碩士(M.Sc. Chemistry)(5.0 學分)
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理學碩士(M.Sc. Earth Sciences)(5.0 學分)
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博士(Ph.D. Chemistry)(3.0 學分)
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博士(Ph.D. Earth Sciences)(1.0 學分)
蒐集到的其他資訊

課程要求: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理學碩士(M.Sc.)學生 學生需同時符合研究所及系所的碩士學位要求,及合作專修的要求。詳情請參閱各別學程之詳細課程要求。合作專修之最低要求包含完成至少三門課程,其中包括:一門相關的毒理學入門課程(任何入門毒理學課程是否適合作為合作專修之先修課,將由合作專修之執行委員會(由合作專修協調員與副協調員組成)決定。學生需自行提供豁免之理由。豁免可於下列任一時點提出:在被錄取為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前,或在註冊合作專修期間,修讀兩門入門課程之一:毒理學原理(BIOL 6402 /BIO 9101 - CHEM 5708 /CHM 8156)或 BIOL 6403 /BIO 9104。毒理學研討會(BIOL 6405 /BIO 9105 - CHEM 5805 /CHM 8167)。碩士課程要求之其他課程,並經合作專修核准。論文要求-一篇由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教員指導、主題為毒理學之研究論文。註:此外,學生之諮詢委員會可指示學生修習或旁聽更多課程,以補強學生之背景與研究計畫。除合作專修之基本要求外,亦可在指導委員會許可下,選修生物或化學主要學術單位課程中的其他科目。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理學碩士(M.Sc. Biology)(5.0 學分)

蒐集到的其他資訊

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博士(Biology、Chemistry 或 Earth Sciences)學生須同時符合研究所及系所之博士學位要求,及合作專修之要求。詳情請參閱各別學程之詳細課程要求。合作專修之要求如下:主要學程所需之所有課程,並經合作專修核准。若入學前尚未完成入門課程(毒理學原理(BIOL 6402 /BIO 9101/ CHEM 5708 /CHM 8156)或生態毒理學(BIOL 6403 /BIO 9104/ CHEM 5705 /CHM 9109 [0.5 學分],或經核准之替代課程),則該入門課程必須包含在上述課程之中。毒理學研討會(BIOL 6405 /BIO 9105 - CHEM 5805 /CHM 8167 [0.5 學分])(見下註)。此外,諮詢委員會可指示學生修習或旁聽更多課程,以補強其背景與研究計畫。核准選修課列表載於「研究所課程」。論文要求-一篇由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教員指導、主題為毒理學之研究論文。註:若學生已為碩士專修完成毒理學研討會,則上文第 2 項不再為必需。具有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博士(Ph.D. Biology)(1.5 學分)

課程路徑與條件

此等表格依來源列出該期間的要求。官方解釋以大學為準。

路徑 1
要求:
1. 1.5 學分於:1.5
BIOL 6405 / CHEM 5805 [0.5]毒理學研討
BIOL 6402 / CHEM 5705 [0.5]毒理學原理
或 BIOL 6403 / CHEM 5708 [0.5] [0.5]生態毒理學
以及0.5學分之其他核准課程
2. 在下列取得3.5學分:3.5
BIOL 5909 [4.0]碩士論文(專業化領域內,包含成功之口試答辯)
總學分5.0
路徑 2
要求:
1. 1.0 學分於:1.0
CHEM 5708 [0.5]毒理學原理
或 CHEM 5705 [0.5]生態毒理學
CHEM 5805 [0.5]毒理學研討
2. 在化學研究所級別修習0.5學分,該學分可經系所許可包含至多0.5學分之其他學科課程0.5
3. 從下列擇一 0.5 學分:0.5
CHEM 5804 [0.5]現代科學傳播
4. 下列項目共 3.0 學分:3.0
CHEM 5909 [3.0]理學碩士論文(專業化領域)
總學分5.0
路徑 3
要求:
1. 0.5 學分於:0.5
BIOL 6402 / CHEM 5708 [0.5]毒理學原理
或 BIOL 6403 [0.5]生態毒理學
或 CHEM 5705 [0.5]生態毒理學
2. 從下列擇一 0.5 學分:0.5
BIOL 6405 / CHEM 5805 [0.5]毒理學研討
3. 額外課程 0.5 學分0.5
4. 3.5 學分於:3.5
ERTH 5909 [3.5]理學碩士論文(專業化領域)
5. 口試前的公開演講,於口試前進行,內容基於論文研究
6. 0.0 學分:參與 OCGC 研討會系列。每位學生需在註冊入學 M.Sc. 計畫後 16 個月內,向 OCGC 全體成員發表一次講座,說明其研究。
總學分5.0
路徑 4
要求:
1. 1.0 學分於:1.0
BIOL 6405 / CHEM 5805 [0.5]毒理學研討
BIOL 6402 / CHEM 5708 [0.5]毒理學原理
或 BIOL 6403 [0.5]生態毒理學
或 CHEM 5705 [0.5]生態毒理學
2. 額外課程 0.5 學分0.5
3. 在系上研討會發表論文研究。
4. 在下列項目中取得 0.0 學分:0.0
BIOL 6909 [0.0]博士論文(專業領域內,含口試通過)
總學分1.5
路徑 5
要求:
1. 1.5 學分於:1.5
CHEM 5705 [0.5]生態毒理學
CHEM 5708 [0.5]毒理學原理
CHEM 5805 [0.5]毒理學研討會(已為碩士專修完成毒理學研討會者不需修讀)
2. 從下列擇一 0.5 學分:0.5
CHEM 5804 [0.5]現代科學傳播
3. 1.0 學分之研究所化學課程,可在系上核准下最多包含 0.5 學分屬於其他學科之課程。1.0
4. 綜合考試(見下註)
5. 研究計畫書(見下註)
7. 口試前之公開演講
8. 0.0 學分:0.0
CHEM 6909 [0.0]Ph.D. 論文(專精領域)
總學分3.0
路徑 6
要求:
1. 0.0 學分:
ERTH 6909 [0.0]博士論文(由化學與環境毒理學合作專修之教員指導,並於包含外聘考官之考試委員會前進行口試)
2. 口試前的公開演講,於口試前進行,內容基於論文研究
3. 1.0 學分於:1.0
BIOL 6402 [0.5]毒理學原理
或 CHEM 5708 [0.5]毒理學原理
BIOL 6405 [0.5]毒理學研討
或 CHEM 5805 [0.5]毒理學研討
4. 0.0 學分於:0.0
ERTH 6908 [0.0]博士綜合考試(由論文諮詢委員會執行,包含論文提案發表)
5. 0.0 學分:參與 OCGC 研討會系列。每位學生需在註冊入學 Ph.D. 計畫後 16 個月內,向 OCGC 全體成員發表一次講座,說明其研究。0.0
6. 居留要求達成:至少四期全日制修業0.0
總學分1.0

課程

這些課程在該課程的來源頁面中被辨識出。其出現不代表它們在每一條路徑中均為必修。

來源與參考

參考年份 : 2026-27

保留日期與來源以協助你核實資料。為便於閱讀提供譯文;官方來源為條件與要求的參照。

來源參考 : https://calendar.carleton.ca/grad/gradprograms/chemicalandenvironmentaltoxi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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