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eton University · 藝術、語言與人文學科

藝術史

官方名稱 : Art History

參考年份 : 2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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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化與變體

課程要求 藝術史 文學士 榮譽 (20.0 學分)
藝術史 文學士 聯合榮譽 (20.0 學分)
藝術史 文學士 (15.0 學分)

課程路徑與條件

此等表格依來源列出該期間的要求。官方解釋以大學為準。

路徑 1
A. 計入主修 GPA 的學分 (9.0 學分)
1. 2.5 學分於:2.5
ARTH 1100 [0.5]藝術與社會:史前至 1300 年
ARTH 1101 [0.5]藝術與社會:1300 年至今
ARTH 1201 [0.5]建築史與理論:1500 年至今
ARTH 2009 [0.5]Art Live: 藝術史工作坊
ARTH 3108 [0.5]藝術史的歷史與方法
2. 2.5 學分於 2000 級的 ARTH 課程2.5
3. 1.0 學分於 3000 級的 ARTH 課程1.0
4. 2.0 學分於 4000 級的 ARTH 課程2.0
5. 1.0 學分於 2000 級或以上的 ARTH 課程1.0
B. 不計入主修 GPA 的學分 (11.0 學分)
6. 8.0 學分非 ARTH 的選修課8.0
7. 3.0 學分自由選修3.0
總學分20.0
路徑 2
A. 計入主修 GPA 的學分 (6.5 學分)
1. 2.0 學分於:2.0
ARTH 1100 [0.5]藝術與社會:史前至 1300 年
ARTH 1101 [0.5]藝術與社會:1300 年至今
ARTH 2009 [0.5]Art Live: 藝術史工作坊
ARTH 3108 [0.5]藝術史的歷史與方法
2. 2.5 學分於 2000 級的 ARTH 課程2.5
3. 0.5 學分於 3000 級或以上的 ARTH 課程0.5
4. 1.5 學分於 4000 級的 ARTH 課程,合併滿足:1.5
a. 0.5 學分於 ARTH(不含 ARTH 4900、ARTH 4909)
b. 1.0 學分於 4000 級的 ARTH 課程
B. 額外要求 (13.5 學分)13.5
5. 另一學科的要求必須滿足
6. 充足的自由選修以使課程總計達 20.0 學分。
總學分20.0
路徑 3
A. 計入主修加權平均成績(Major CGPA)的學分(6.0 學分)
1. 2.5 學分於:2.5
ARTH 1100 [0.5]藝術與社會:史前至 1300 年
ARTH 1101 [0.5]藝術與社會:1300 年至今
ARTH 1201 [0.5]建築史與理論:1500 年至今
ARTH 2009 [0.5]Art Live: 藝術史工作坊
ARTH 3108 [0.5]藝術史的歷史與方法
2. 2.5 學分於 2000 級的 ARTH 課程2.5
3. 1.0 學分於 3000 級的 ARTH 課程1.0
B. 不計入主修加權平均成績(Major CGPA)的學分(9.0 學分)
4. 6.0 學分非 ARTH 的選修課6.0
5. 3.0 學分自由選修3.0
總學分15.0

課程

這些課程在該課程的來源頁面中被辨識出。其出現不代表它們在每一條路徑中均為必修。

來源與參考

參考年份 : 2026-27

保留日期與來源以協助你核實資料。為便於閱讀提供譯文;官方來源為條件與要求的參照。

來源參考 : https://calendar.carleton.ca/undergrad/undergradprograms/art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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