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taining a Student Authorization 如何申請學生簽證
辦理學生簽證之步驟
一旦您已備妥學生簽證之申請件,請您依照下列四個步驟來申請:
第一步:
請完整填寫學生簽證申請表內容:
a) 申請表可由以下網址下載:
(1)加拿大境外申請學生准證申請表 (IMM1294)
請點選http://www.cic.gc.ca/english/pdf/kits/forms/IMM1294B.PDF
此表可於線上填寫。
(2)家庭成員表 (IMM1294 sup)
請點選http://www.canada.org.tw/english/IMM1294Sup.doc
此表可於線上填寫。
b) 須檢附2張符合照片規格的照片(45mm x 35mm)。
c) 入學證明:學校入學信函之正、影本各一份。
d) 申請費用(送件後概不退費)。
e) 財力證明:證明您能夠支付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的費用。例如:於台灣或加拿大在您或父母名下的銀行證明,學費支付證明、居住費用和獎學金的證明。
f) 護照:護照及填寫完整之郵局國內一般快捷表格。
g) 未成年的學生:如您是 18 歲以下之申請人,則必須檢附一份公證過的父母委任函,委託一位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做您的監護人,同時此被委任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也應出具一份公證過的將做您監護人的聲明書。
請點選http://www.cic.gc.ca/english/pdf/pub/custodian-parent.pdf
如果文件上沒有父母雙方的簽名時,則必須檢附一份書面說明。如果父母是離婚或分居狀態,請附上法院出具之相關文件。
第二步:支付正確的費用 。
解款銀行:匯豐銀行
分 行:建國分行
銀行代號:081
帳戶名稱: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帳號:008-077737-388
一張匯款單可包含數個申請件。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請在送件至簽證組前,先行辦妥電匯之繳款並憑電匯單收據連同簽證申請表一起送件。
旅行社: 請在電匯單上填寫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
移民顧問公司: 請在電匯單上填寫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並於備註欄內自行書寫移民申請件主申請人護照上拼音之英文姓名。
第三步:
繳交完整之申請文件。我們將同時核發體檢需知,請攜帶簽證組核發的體檢表格至指定之體檢醫院進行體檢。
送件地址: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
105台北市復興北路 369 號 2 樓 (保富通商大樓)
自2008年9月1日起,送件時間調整如下:
送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am-10:30am
第四步:簽證及護照將會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方式寄回給申請人。如果您在繳件時未附上護照,本組將會以信函或電子郵件通知您將護照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寄至本組。審核完成後,護照將以相同方式寄還給申請人。快捷郵資及手續費,均由申請人自付。(件到付款)
收集申請簽證的必要文件
申請簽證的學生在遞交申請表時,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是非常關鍵的。缺少文件會延遲審核簽證的過程。
申請學生簽證必須包括下列文件:
• 身份證明:包括有效護照,或可以保證能重返簽發國家的身分文件。
• 財力證明:表明您在加拿大逗留期間有足夠的錢支付學費、回程交通費及每年$10,000加幣生活費。證明文件可以是銀行的餘額存款證明、可兌換貨幣的銀行匯票、過去四至六個月的銀行對帳單或者已支付學費及住宿的證明。(一般來說,除了學費之外,每學年$10,000加幣應已足夠。)
如果您計劃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超過 6 個月,就必須通過體檢。在此種情形下,您將會取得體檢相關資訊和可提供體檢服務的指定醫師名單。請注意,如果您需要體檢,請務必於課程開始至少4星期前完成體檢。
台北
a)納祖德醫師 聯安診所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6號B2F 電話:(02)2570-2155 傳真:(02)2712-8050
b)高有志院長 高醫師家庭醫學診所 台北市天母東路69巷11-9號1樓(天和公園前) 電話:(02)2874-4545 傳真:(02)2876-5965
c)余豎文醫師 耕莘醫院 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362號 電話:(02)2219-3391 分機66127
d)譚重森醫師 中山醫院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12巷1號 電話:(02)2708-1166分機337
台中
a)吳淑貞醫師 和興聯合診所 台中市健行路870號 電話:(04)2203-5185/2203-5306
高雄
a)陳馮美穗醫師 高成診所 高雄市左營區明華一路287號2樓 電話:(07)550-6230 / 6231 /6232
傳真:(07)556-4259
• 經批准的教育機構發出的錄取證明(入學證明信)。入學證明信須包括下列內容:學生的姓名、出生日期及通信地址、被錄取學生就讀的課程、估計課程時間或課程結束日期、課程開學日期、學生必須註冊課程的最後日期、學生將進入的學校之課程是全日制還是半工半讀制、學費、與錄取有關的任何條件、教育機構的正確名稱。該通知書必須由學校的授權代表簽署。
• 如果未成年(通常是不到十八歲,但是各省的規定可能不同),就要有加拿大監護人的證明。
您必須提供由您父母或自己國家的監護人以及由加拿大的監護人簽署並經公證的聲明,說明已經做好充分的安排,讓加拿大的監護人在緊急情況下代替父母行動,例如當需要看病或干預的時候。
對於較小的兒童來說,可能需要較為寬泛的聲明。寬泛的聲明必須說明監護人不僅在緊急情況下負責,而且要負責日常照料及監督。
前往簽證處
當您填妥申請表格並收齊必要的文件之後,附上與護照用照片相同大小的2張近照,前往離您最近的加拿大簽證處,遞交表格與所需文件,並支付學生簽證申請費。
在審查您的學生簽證申請時,簽證官員必相信您符合加拿大移民法規的要求並且只是在加拿大暫時逗留。
當簽證官員相信您是「真正的」留學生並且符合所有法定要求之後,就會發給您一份文件。您抵達加拿大時必須將該文件出示給移民局官員看,然後移民局官員才會發給您學生簽證。
由於您的學生簽證通常只是在課程期間有效,請確保您的旅行文件(護照)也有同樣長的有效時間。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台北市復興北路369號2樓(保富通商大樓) Tel:(02)2544-3410 Fax:(02)2544-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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